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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话题》:乙肝病毒携带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 11:48 新浪嘉宾访谈

《锐话题》:乙肝病毒携带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 刘卫兵

  乙肝病毒携带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

  主持人马骧:对,所以这是一个误区或者说大家理解的一个错误,这一点我想特别反复跟收看我们节目的朋友们说,在饭馆吃饭或者一起吃饭,被感染的可能性很低。接下来我们要谈到的就是关于歧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早就已经跳出了,或者说超过了医学范畴,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最近的报道在2007年7月13日,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就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专访,他表示劳动者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肝病毒携带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这一点非常重要。

  这就谈到歧视的问题了,乙肝病毒携带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这应该说是咱们国家从

政策法规上规定了这一点,但实际情况中问题大了,不知道两位有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案例?

  刘卫兵:是,你刚才谈到平等的就业权,这个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总则第三条规定的,就是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和职业选择权。可是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尤其2004年以前,尤其是在一些地区的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法则上,其中体检,我注意到某省的体检它第21项,包括乙肝,大三阳,小三阳都是不予录用的,都把它作为禁用的条件。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碰到了门槛的障碍,引起社会的关注的案例,比较著名的可能就是2003年发生的在浙江嘉兴的叫周一超,在公务员资格,考试都名列前头,最后体检不录用,结果最后他情之所急铤而走险,杀死一个,重伤一个,引起全国范围广泛的反响。因为我注意到在网络也有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专门网页,为了权益,叫“肝胆相照”,当然有很多出来声援他,怎么怎么样,但是他毕竟犯了重罪,一年之后还是给他执行了死刑,这个说起来也非常遗憾。

  还有一个是安徽芜湖,不予录用后当事人诉诸法律,2006年法院判他胜诉,虽然工作没有了但是从道义上起码对这种歧视的行为做了法律的一种判决,认为他是不合法的。

  主持人马骧:这种案件发生我们都觉得特别确实很痛心,从公众的认识上,或者说从用人单位的考虑上,是不是能做到不歧视?我觉得很难。

  张卫:我觉得从医学角度来说,如何避免歧视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应该是什么呢?还是科普教育,让老百姓知道乙肝是怎么传播的,是怎么回事。咱们谈乙肝,我觉得是不是和甲肝、戊肝这种肠道传播的肝炎混到一块儿了,肝炎我一开始提到有五种类型,这五种类型如果按照传播途径的话,我们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以通过肠道传播,再一个途径,非肠道传播,甲肝和戊肝是通过肠道传播的,如果一个感染者污染了食物,吃进去以后会感染甲肝,但是甲肝它的危害没有乙肝危害那么大,大部分人感染了甲肝是隐

性感染,没有任何症状,可能就觉得有点不舒服,它是一种自限性的,它不会导致肝癌、肝硬化。

  主持人马骧:咱们就乙肝这个群体来说,刚才刘教授也谈到了周一超杀人案,我们是否可以定义在咱们国家的现实社会状况下,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者乙肝患者相对算是一个弱势群体?

  刘卫兵:这个显而易见的,尤其当你上学求职的时候,你明显就发现有一个明显的叫“信息不对称”,因为在诸多考核,笔试、面试,最后一关体检,关键就在这关,体检包括有很多,实际上我注意到当年的周一超,他当时到街道办事处,他要求要他的体检表,当时一个科长拒绝给他,这说明什么呢?用人单位既可以把你拒之门外。因为我们知道一个职位有众多人求职,他可以以别的借口,但实际上可能根本借口是这个,等于这个对于拒绝录用一个是显性,一个是隐性。

  显性的引起诉讼的全国多了, 2005年新疆某大学把90多名同学在入学体检,因为他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等于让他们退学,后来他们集体诉讼,当然我没看到后来这个官司最后的结果。他们的理由就是你们乙肝病毒携带者会传染别的同学。很多学校,连用人单位,连基本的常识,一谈起乙肝还是当年的观点,就是慢性肝炎,慢性肝炎传染性非常强,他老把这个病毒携带者和肝炎患者完全混淆,包括传染的途径,我们一般也比较容易,很多人一知半解,当然总觉得他就认为再待在一块儿就是传染的概率,而且高概率。

  什么是体检中“乙肝五项”

  主持人马骧:刘教授刚才谈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我们原来入学、招工都要体检。

  刘卫兵:更往前了,好多幼儿园,就是在孩子入园的时候都拒绝,这就更过分了。

  主持人马骧:对,这就涉及到体检的一项检查了,叫乙肝五项,乙肝五项查的是哪五项,这五项能否作为某些地方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进入的一个依据?

  张卫:乙肝五项包括表面抗原,表面抗体,e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这是乙肝五项,我们认为乙肝五项不能够作为一些行业,特别是学校里面在学生入学的时候一个拒绝的指标。因为它只是表明,你如果是阳性者,表明你是感染者,是一个携带者,而且刚才我们说了乙肝的传播不是靠平常的日常生活传播的,它是靠血液传播,密切接触传播的。

  主持人马骧:我作为一个受体检者,比如说我要加入这个公司了,我要参加体检,我能拒绝这个检查吗?

  刘卫兵:这关键在公司,你拒绝了,你这个项目没有,你交体检表公司认为你不合格,你不查公司肯定拒绝录你。

  主持人马骧:可是谁规定的必须要查这五项呢?

  刘卫兵:这个最早是在公务员,好像大三阳,小三阳,凡是阳性的都可以不录用。所以2003年以后,从04年劳动社会保障部意识到这个问题发了几次文件,要求不能以这个理由拒绝录用,包括你刚才谈到今年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发文谈到,而且我注意到他们的发文还有一句话,有义务保障他们的隐私,包括他乙肝病毒携带者,这本身是个隐私,你如果公布他隐私你本身都是违反法规的。但观念的改变不因为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改变他马上能改变,我们说传统观念几十年都难以改变。

  另一方面我也注意到在一些单位,他现在倒不是直接说,因为你乙肝病毒携带者,是种种找别的借口,但实际上是因为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就讲一个具体的实例,我有一个学生在学校学习非常出色,他毕业之后,我们也给他作为老师推荐到这个单位,经过层层考试最终准备录用,就在体检的时候把他拒之门外了,说我们今年不录本科生了,说上级的精神。但一年之后他们相关领导跟我们说了实话,说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怕他传染,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真实的事情。他现在只能回他的原籍广东,在广东的一个城市就业。

  张卫:您说的这个情况我也有一个例子,就是当时我们好像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宿舍里一个同学,而且是相当好的同学,他就是一个大三阳,我们一起生活了五、六年,但是至今我也是乙肝五项全阴性的,因为我们平时一块儿吃饭不可能传播乙肝的。

  主持人马骧:但是您当时心里不别扭吗?

  张卫:一开始在没有深入学习到肝炎的时候心里也有点,觉得不对劲,但实际上当我们真正学了这一科目,学了肝炎,传染病,乙肝是这样传播的,就觉得没事,不会传播。

  主持人马骧:其实这个例子特别好,我们正在收看节目的网友,如果你的身边有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者乙肝患者的话,你会觉得不别扭吗?如果你自己是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或乙肝患者的话,你会怎么样看待自己?你希望别人知道自己这点隐私吗?你会怎么样保护自己不让别人歧视你?如果你的家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者是患者的话,你又该怎么办?再如果,你是一个用人单位的老板你会怎么办?

  想找一个好工作的人,有十个应征者,你可能是最优秀的前两个,但是你们两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对不起,我要第三个,理由很正常,第三个他综合能力更强,你根本就有苦没地儿说去。

  刘卫兵:对,尤其那个面试非常有弹性,面试之后他以种种理由。

  张卫:我在想这个问题,为什么有歧视?咱们找出根源来,为什么谈到乙肝这么害怕?应该找出这个根源来,症结来,我想可能乙肝歧视的问题更好解决一些。应该宣传做好卫生宣教,让老百姓知道乙肝不是通过日常的生活传播的。我个人觉得对乙肝相关的预防,包括它这个途径的宣教,明显的比艾滋病宣教的力度小的多,现在很多人都知道,包括每年有国际预防艾滋病日等等,大张旗鼓,红丝带,志愿者,但是你看相对全国庞大的乙肝病毒携带的人群,我们这个宣教力度跟这个人群是不匹配的。我们政府应该在乙肝方面增加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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