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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话题:建立健全诚信体系人人有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6日 17:26 新浪嘉宾访谈

  邱宝昌:我认为这个不能千篇一律的说,他也想挣钱还款补贴自己的学业所需要的费用,也可以补贴家里面的费用,并不是想去打工的人都能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再一个,他还有学习的压力,还有个人的一些情况,专业的限制等等,并不是所有的人,所有的大学生想打工的都能打上工,都能挣上钱有能力还贷款,所以这个我认为还要区别对待,因人而异,因专业而异,因地区而异,所以我们对银行这种不分情况的一律公开的做法我是一百个不赞同,但是对那里面有还款能力的,特别是有些是公务员身份的人说这种话我非常震惊,对这样的人就要让他曝光。

  主持人:我们看到有一个观点,说曝光少数造福多数,有朋友认为现在你曝光了这些少数了,大家还贷了,导致信贷的体系建立好了,良性循环起来,这样银行才敢把更多的贷款贷给那些更加需要的学生。

  邱宝昌:一个好的贷款体系的形成一定要靠法制,健全的法制、法律、法规规范它,没有任何一个好的体系是靠非法的方式来促成的,我认为这种说法可能在法律上有待商榷。

  主持人:好,我们看到有一个UC绝对现场直播间的朋友想问一下邱律师。

  网友(UC网友):如果照您说的还要诉讼,成本这么高,银行的风险这么大,谁还来贷款啊?哪家银行还敢去做这样的贷款呢?

  邱宝昌:很多银行是国家控股的,实际上这是国家的一个政策,不是你银行因为有几个学生不还贷你就决定不贷款给学生,只要符合政策的银行必须贷款。在贷款收回的时候你怎么去监管?怎么防止不良贷款发生?这就是你要提高你金融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成本,例如刚才我们讲的及时的沟通,例如某一个银行的信贷员跟某一个学校的学生签了合同,你可以不定期的有一些沟通,有一些交流,这就是一种很人性化的服务,你什么都不管,到最后找不到人了,以后就不贷款给你我认为这是不妥当的。我认为学校应该教育学生,在享受贷款的时候学校应该教育学生履行合同的义务。当然他在上学期间没有这种还贷能力的话,学校应该把学生的一些信息变化情况告诉或者和贷款人沟通联系。

  主持人:我们看到有这样一个信息,大学新生入学之后申请国家

助学贷款毕业四年后还款,贷款年利率为6.21%,国家补贴50%,也就是实际负担的利率为3.105%,那么学费加贷款,四年毕业后如果你还的话是三万零八十二块九毛四,不知道您对这样一个数据是什么概念?

  邱宝昌:因为具体的情况我不太了解,三万多块钱让一个学生,刚毕业的学生还三万多块钱,我感觉太难了,我不知道你现在工作一个月拿多少工资,我想你一年不吃不喝,想还贷款都还不了,如果三万多块钱的话。如果分期分批的付,你一个月还多少钱,或者按合同约定或者达成新的约定都可以,但是如果讲学生四年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三万多块钱,让一个刚走入社会的学生一下子履行我认为勉为其难,当然也有,毕竟是非常非常少的,绝大部分可能一次性付不完。

  主持人:如果你选择分期还贷的话,每个月大概还两百多块钱,有一个具体的例子,每个月还168块钱,这样是不是学生实际上是可以承担的?

  邱宝昌:一个月一百多块钱学生再不还没有道理,当然找到工作的情况下,一百多块钱可以承受的。但也有的没找到工作,在失业状态,他一分钱收入没有拿什么钱还款,这样的话一百多块钱对他也很难。所以作为银行,作为国家对这块毕业的学生应该根据学生找没找到工作的落实情况,可以协商还款的情况,比如你找到一个很好的工作可以一个月还五百,或者少一点,我觉得这样不至于伤害借款的学生,也可以收回这部分贷款。

  建立健全诚信体系 人人有责

  主持人:据您了解国外有过这种情况吗?他们又是怎么样解决的?

  邱宝昌:据我了解像在德国,在美国也有拿银行钱不还的,这种消费纠纷在发达的西方国家也很多,所以这种情况不是中国特有的,这可能是市场经济发展、贫富有悬殊的情况下出现的一个必然情况,要想根本解决,一个要发展经济,缩减贫富差距,从源头解决,还有一个就是健全法律体系,对不讲诚信的人有一个制裁的手段。但这些东西都不是由企业单方面行使的,要靠的是公权力的介入,对所有体系的保护,而不是由个人可以随心所欲,你欠我钱,欠钱是事实那就还,不还我对你怎么怎么样,这肯定就是违法的了,有的民间讨债就是这样,把你人非法拘禁,关你两天不给饭吃,不给钱就不放人,本来是欠你债你是受害人,这样的话你就变成一个犯罪嫌疑人了。学生欠银行的款是事实,但是你在追讨的时候一定要讲究法律和方式,要让社会公众能够理解和接受,同时要注意社会企业的一种形象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主持人:也就是说无论是银行的无奈也好还是大学生的无奈也好,真正根本性改变的还是这种法律和法规的建设?

  邱宝昌:对,我认为要改变的一个是我们经济总量要发展,贫富悬殊要缩小,人民法律意识要提高,法律法规要健全。

  网友:大学生应该爱护,这是肯定的,但是已经连续违约一年以上,没有偿还贷款意味着什么呢?又体现着什么呢?好像与钱没有关系。

  网友: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公民的人格权利,我们可以找出一万条理由曝光别人,你我他,我们每个人都会被随意曝光一千次。

  邱宝昌:对,这位网友说得很有道理,可能对法律比较了解。

  主持人:在节目最后我们还是想请邱律师做一个总结,无论从法律的角度也好,还是从您个人的感性上的认识也好。

  邱宝昌:我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诚信经济,公民、法人首先要诚信,要讲法,在所有的行为规范当中法律要至上,如果想达到目的绕开法律往往是欲速则不达,所以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访谈全体的网友和我们的公民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通过这个事件推动我们国家的诚信法律体系的建设,让诚信的人在社会上受欢迎,不讲诚信的人处处碰壁,如果形成这种局面通过法律的体系来确保这种出现的话,我想这样的纠纷可能就会少一些,银行也不会通过网络曝光这种方式。

  主持人:网友留言各有各的意见,我们一方面希望银行采取一种更温和的方式,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大学生及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很多助学贷款是大学生个人信用的第一个台阶,也希望大家能够走好这一个台阶,走好这一生。好,谢谢邱律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和支持,我们下次的《锐话题》再见!

  邱宝昌:谢谢!

  (本次访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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