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金鹏奖大赛主竞赛单元参赛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9日 10:00  新浪视频[ 微博 ]

  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分为主竞赛单元、超短片单元、评委会特别奖和提名奖。

    主竞赛单元也可直接在线提交报名,但同时需要把您的作品及报名资料邮寄到组委会(注:超短片单元不用邮寄)。相关资料下载:第二届金鹏奖奖项申报表 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章程

  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主竞赛单元日程

  作品提交时间:2010年12月7日—2011年3月20日

  作品海选时间:2011年2月1日-4月1日

  作品初评时间:2011年4月7日—4月10日

  作品终评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1日

  颁奖典礼

  颁奖典礼时间:2011年5月12日晚

  颁奖典礼地点: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电视演播大厅

  展映交易时间:2011年5月13日——5月16日,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期间

  展映交易地点:深圳会展中心3号展馆

  主竞赛单元奖项设置

类别 奖项内容 获奖数量(名) 奖金(万元) 奖项指引
主竞赛单元(30分钟以内) 最佳金鹏短片  1 5 奖励本届金鹏奖最杰出的短片(可以是剧情短片可以是动画短片也可以是纪实短片)。
最佳剧情短片  1 5 奖励叙事手法新颖独特,故事情节能够深刻触动人们心灵的故事短片。
最佳纪实短片  1 5 奖励真实反映人类生活、自然环境演变、民俗文化风情、个人命运变迁等内容的纪实短片。
最佳动画短片  1 5 奖励创作手法新颖独特,视觉效果生动有趣的动画短片。
最佳系列短片  1 5 奖励3集或3集以上每集30分钟以内,在互联网和手机上传播的剧情短片或动画短片。
最佳导演  1 3 奖励准确把握短片主题意念,场面调度娴熟,在声画、造型和艺术表现手法等方面具有高超造诣的剧情短片或动画短片或纪实短片导演。
最佳编剧  1 3 奖励具有较强逻辑推理能力,原创故事,情节起承转合、引人入胜的剧情短片或动画短片编剧。
最佳摄影  1 3 奖励能够把短片主题内容用专业摄影技术完美表现的剧情短片或纪实短片摄影。
最佳动画形象  1 3 奖励动画短片中具有独特的审美性和持久的亲和力,具有市场开发潜力的动画形象设计。
评委会特别奖  1 3 由本届评委会评委认为应予以鼓励的在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短片。
提名奖  75 除评委会特别奖之外,主竞赛单元、超短片单元奖项按照1:5的比例设置提名奖(即该奖项评审入围短片),共75个,该奖项颁发证书不发奖金。

  主竞赛单元评审机制

  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外影视行业专家组成“金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结果在颁奖盛典上公布。

    主竞赛单元参赛要求

   1.剧情短片、动画短片、纪实短片均可参评;

  2.参赛作品要求为2005年后创作,未参加过首届金鹏奖评选的作品;

  3.主竞赛单元参赛剧情短片、动画短片、纪实短片时长要求在30分钟以内,超短片单元参赛作品要求在8分钟以内;

  4.参赛中文短片对白、旁白、解说须配有中文及英文字幕,非中文短片和英文短片须配有英文字幕;除指定纪实短片、剧情短片、动画短片奖项外,其他奖项不设片种限制,鼓励表现方式的创新。

    主竞赛单元参赛方式

  1.参赛者可登录http://www.kingbonn.cc 金鹏奖官方网站报名,同时下载《参赛申报表格》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后签署姓名,将参赛申报表连同参赛短片邮寄至大赛作品征集组;

  2.参赛者必须向组委会递交完成作品,存储介质可以为miniDV磁带、DVcam磁带、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MPEGII、AVI、MOV格式),介质上须标明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时长、参赛类别;

  3.参评主竞赛单元的参赛者请在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11年3月20日24时之前,将参赛申报表和作品miniDV磁带或者DVcam磁带或者DVD数据光盘寄至活动组委会,以当地投寄邮戳为准;

  4.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MiniDV磁带或者DVcam磁带或者DVD数据光盘,按照以下顺序录制或刻录:

  作品名称、时长、作者、参赛类别的字幕(30秒)+黑场(5秒)+参赛短片。

  参赛者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参赛申报表》; 点这里下载

  2.含有导演及剧组人员近期生活照(JPG格式1024*768以上)1张(可提供多张,将随机抽取展示)、作品中英文版本简介的DVD数据光盘;

  3.参赛作品建议提供:

  a.剧情短片、动画短片剧本,分镜头稿本(参加项目投融资的短片必须提供);

  b.电子档宣传海报(JPG格式1024*768)1张,多张将随机抽取展示;

  c.创作团队宣传片。

  ·所有送选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参赛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

  ·参评主竞赛单元的短片及报名资料最迟于2011年3月20日寄往以下地址: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大厦21楼 金鹏奖作品征集组 

  邮政编码:518026

  收件人:侍雄洲 、沈婷婷

  咨询电话:+86-755-88311442或88311356

  传真:+86-755-88310850

  24小时赛事服务电话:+86-755-33311111

  电子邮件:newmedia@szmg.com.cn

  官方网址:www.kingbonn.cc

  主竞赛单元参赛附注

  1.参评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2.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剧本创意等已获得作品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参赛作品之个人或组织须负起该等作品之一切版权责任,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因参赛短片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3.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完全著作权,除非参赛者在填写申报表时有特别申明,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大赛网络分赛区、手机赛区等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组委会将以申报表中的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由于申报表填写结果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组委会所有。

   5.凡递交作品并报名参赛的作者,即视为已了解、熟知并同意上述有关版权问题的说明和承诺。

    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大赛专题  奖项设置  我要参赛

    参赛流程:1、开通新浪播客 → 2、上传您的作品 → 3、在线报名

    首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大赛金鹏奖”颁奖盛典全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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