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金鹏奖大赛超短片单元参赛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9日 10:00  新浪视频[ 微博 ]

    第二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分主竞赛单元、超短片单元、评委会奖和提名奖。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超短片的评审、评奖办法遵循新媒体市场和传播特征,以金鹏奖赛事为平台,以新媒体短片运营为目的,根据超短片的大众、精短、易于传播、娱乐互动性强等特征,以网络、手机平台实施的基本原则对超短片单元奖项进行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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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大赛金鹏奖”颁奖盛典全程视频

    一、关于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超短片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超短片为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含8分钟)的新媒体影视动漫作品;超短片作为金鹏奖短片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鼓励适用于新媒体平台(网络、手机及移动多媒体终端)播放的新媒体短片作品创作。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金鹏奖超短片单元奖项构成设置6个奖项。

类别
奖项内容
获奖数量(名)
奖金(元)
超短片(8分钟以内) 最佳乐活奖  1 10000
最佳感动奖  1 10000
最佳达人奖  1 10000
最及时抓拍奖  1 10000
最佳片段记录奖  1 10000
最聚人气奖  1 10000

  最佳乐活奖:奖励最具幽默感、最具逗乐元素,让人开心捧腹大笑的短片。

  最佳感动奖:奖励展现动人情感,表现人文关怀,对心灵产生震撼的短片。

  最佳达人奖:奖励善于用镜头捕捉民间新、奇、特的人或事的拍客。

  最及时抓拍奖:奖励及时抓拍到的突发事件或新闻事件现场的珍贵影像。

  最佳片段记录奖:奖励深入观察生活,用镜头记录生活中有趣点滴的短片。

  最聚人气奖:奖励最吸引眼球,点击率最高的短片。

  二、超短片单元参赛作品征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鹏奖超短片单元所有参赛入选的境内外作品和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必须遵循以下基本标准:

  1、 参赛申报人必须为参赛作品的版权所有者;

  2、 作品不得涉嫌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3、 作品不得含有、隐含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

  4、 作品不能含有涉及到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种族歧视的内容;

  5、 作品内容包括文字、语言、场景、背景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6、 参赛作品必须为时长8分钟以内(含8分钟)短片;

  7、 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08年之后创作完成的。

  8、 参赛作品为适合在新媒体平台(网络、手机及移动多媒体终端)播放的新媒体短片作品。

  三、超短片单元参赛作品征集评选标准

  金鹏奖超短片单元作品征集评审等一系列环节原则上将全部依托新媒体平台展开。

  四、超短片单元参赛时间安排

  1、超短片征集时间:2010年12月——2011年3月20日

    金鹏奖超短片网络分赛区征集参赛作品阶段。  

    2、 超短片单元网络初评、展映

  时间: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0日

  各网络分赛区经过征集初筛后,各奖项甄选出10部优秀作品放在各网站大赛专区进行展映初评,初评阶段各赛区根据票数、点击率或大众反映等指标,综合评定并推选出各奖项10部(各赛区30部)作品进入终评推荐委员会。

  3、 超短片单元推荐委员会终评入围推荐

  时间:2011年4月20日——2011年4月25日

  邀请新媒体视频企业专家参与金鹏奖终评入围作品推荐会议,共同推选确定各奖项5部(共30部)作品进入终评。

  4、 超短片单元终评

  时间:2011年4月30日——2011年5月10日

  终评入围作品放至各网络、手机分赛区进行终评,网络点击率、投票排名、手机点播量将做为终评依据,由网络、手机赛区报至中国国际新媒体影视动漫节组委会,由组委会综合审定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 颁奖盛典

  时间:2011年5月12日晚20:00

  颁奖盛典各分赛区网络、手机同步直播。

  6、 展映

  时间:2011年5月—7月

  优秀参赛作品在网络赛区、手机赛区进行展示展映。   

    新浪分赛区组委会联系方式:

    邮箱:sinadv@vip.sina.com

    电话:010-62675932

    QQ:2127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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