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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7 22:10:31 来源:新浪新闻综合
简介:
去年,苏州的张女士在一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一售楼处看房,但并未签约。半年后,张女士在另一家中介的陪同下再次来到该楼盘看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当时,中介工作人员承诺,可将开发商支付的50%佣金返还给张女士。然而,当中介向开发商索要佣金时,开发商表示张女士第一次到访时就已被采集了人脸信息,因此属于自然到访客户。此时,张女士才得知置业公司对其进行了人脸信息抓拍,遂将其起诉至法院。开发商表示,他们已告知售楼处有视频监控。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为判别客户来源,未经消费者明示同意,擅自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储存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构成侵权,应承担删除信息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在人脸识别系统中删除张女士的人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