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4 20:01:08
来源:红星新闻
简介:
8月5日,四川攀枝花市大水井路口发生一起电瓶车追尾汽车的交通事故。据报警人王某称,自己驾驶汽车在路口右转时被石某骑电动车追尾。因无人员受伤,王某本想放弃追究石某的责任。但石某反而提出要王某赔偿,王某无奈报警。民警赶到后对二人进行了酒精检测,电瓶车车主石某检测结果为23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员王某无酒驾行为。 经交警认定,电动车车主石某负此次事故全责,交警依法对石某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事后石某向王某赔付1200元作为修车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