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等~
分享视频地址:
本页面地址:
复制
播放器swf地址:
发布时间:2024-04-26 20:30:00 来源:媒体滚动
频道: 新浪财经 / 视频新闻
标签:
简介:
转自:中国长安网
除特殊情况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注册商标标识或者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和工具,应当依法予以没收和销毁。以下物品需要作为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的,经权利人申请,可以在民事、行政案件终结后或者采取取样、拍照等方式对证据固定后予以销毁。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