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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6 15:25: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频道: 新浪财经 / 视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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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如何处置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除特殊情况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著作权的复制品、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注册商标标识或者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和工具,应当依法予以没收和销毁。上述物品需要作为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的,经权利人申请,可以在民事、行政案件终结后或者采取取样、拍照等方式对证据固定后予以销毁。(视频来源: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