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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7 16:24:42 来源:界面
频道: 新浪财经 / 视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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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2017至2019年度,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情形。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