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请稍等~
分享视频地址:
本页面地址:
复制
播放器swf地址:
发布时间:2024-02-06 08:09:24 来源:界面
频道: 新浪财经 / 视频新闻
标签:
简介:
关注函要求公司应公开说明在受让方尚未选聘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尚未开展尽职调查和估值等相关工作,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是否能够签署及履行、完成时间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等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形下,披露该事项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炒作股价、规避退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