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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7 12:14:32 来源:界面
频道: 新浪财经 / 视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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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因原告杨同德与丁利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杨同德向崂山区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崂山区法院于2023年11月28日出具《民事裁定书》,同意冻结被告丁利荣银行存款3281.72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崂山区法院后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了相同编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丁利荣持有海南江恒90%的股权,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2月6日起至2026年12月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