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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3 16:56:03 来源:界面
频道: 新浪财经 / 视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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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2021年2月23日至2022年6月27日期间,王春山作为润邦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其女王某方、其本人多次买卖“润邦股份”的行为,导致王春山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依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王春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