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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7 10:01:30 来源:新浪娱乐
频道: 新浪娱乐
简介:
新浪娱乐讯
近日,有消息称王晶直播费8万,但只卖出800余元的商品,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对此,26日晚,王晶发文否认称“神经病,从未答应过任何人直播带货,谁再冒用名字,法律追究绝不客气”。
据悉,这起事件发生于2020年7月份,在某段平台拥有上千万粉丝主播“广东雨神”称要和香港著名导演王晶一起搞场直播,当时护肤品公司与经纪公司签订了《推广合作协议》,称:“鉴于乙方拟在某平台与广东某神和导演王晶举办活动,甲方有意委托乙方通过指定活动推广甲方指定的商品”,推广服务费为(含税)82820元。
但推广期间,协议约定的导演王晶并未出镜,最终销售额仅为6瓶共计800余元。由于落差过太大,事后护肤品公司将签约推广服务的经纪公司诉至法院,此案件上海宝山法院综合认定为经纪公司构成暇疵履行,向原告赔偿服务费损失2.5万元以及其他各项诉讼费用共计3.5万余元。
(tungstar/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