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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8 23:12:29 来源:新浪娱乐
频道: 新浪娱乐
简介:
新浪娱乐讯
近日,杨幂与东莞一家服装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裁定书公开。此前一审法院认定该服装公司构成侵犯杨幂肖像权,判决结果为该公司发表致歉并赔偿杨幂103699元。再审审查裁定书显示,该服装公司不服判决,诉称店铺19年已关店,杨幂的诉求属于恶意且是敲诈勒索。法院判决结果为驳回服装公司上诉。
随着网络的发展,商家侵权的方式也越来越隐蔽,有人在自己的公众号里用艺人姓名照片做广告,有人通过剪辑手段在艺人正常的商业活动中夹带“私货”,还有人则抱着侥幸心理暗示艺人是代言人。不过,这几年明星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
此前,杨洋起诉某商家侵权获赔85万的消息登上热搜。杨洋起诉的原因很简单,痘博士在多平台发布涉嫌侵权内容,误使公众认为杨洋为该品牌的形象代言人。
商家决不能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一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tungstar/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