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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22:12:18 来源:新浪娱乐
频道: 新浪娱乐
简介:
新浪娱乐讯 6月11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李连杰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二案一审胜诉。涉案三家公司因在杂志广告页面擅用李连杰肖像及姓名,被判构成侵权,须立即回收并销毁涉案杂志,并赔偿李连杰相关经济损失及维权成本合理开支106000元。
侵犯明星肖像权事件屡见不鲜,很多商家利用明星效应,擅自使用明星肖像为自己做宣传。一方面体现出商家法律意识淡薄,另一反面也体现了管理方面的漏洞。
而对于明星本人来说,在没有危及到切身利益的时候也并不会主动出击。
这些原因都造成了这样的事件的泛滥。
(tungstar/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