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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视频大赛

新浪微视频大赛是由新浪视频发起,利用微博平台传播,进行微视频大赛。大赛分微剧本、微电影两部分,进行剧本、短片类的比赛。

活动内容

1)微剧本大赛:征集适合微视频大赛的原创剧本。最多5条微博内容构成1部微剧本。

2)微电影大赛:可取材自新浪首届微小说大赛参赛作品与微剧本大赛参赛作品改编,也接受完全原创。

活动时间

参与方法

1、原创发:登录“新浪微视频大赛”专题页面进行网上投稿或编辑#微剧本大赛#或#微电影大赛# + 内容发布到微博参赛,参赛的微博帐号需绑定手机号。

2、看见转:推荐优秀微剧本、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内容发布到微博。推荐网友可参与热心分享奖评选。

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30秒-5分钟之内;参赛文字作品最多由5条微博构成。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2. 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3. 投稿作品仅限于2011年5月30日-10月14日投稿在新浪微视频大赛的作品。

4.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 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 本次活动可能再增设分项单元比赛,参加本次比赛的作品默认参与各分项单元比赛,作品入围活动方会及时通知。

5.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6. 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活动评选

评委:新浪评审团

时间:16周

初评分为阶段性,每4周一个阶段,评选进入复评作品

评委:专家评审团

时间:2周

甄选作品数量:评选出60强作品进入终评名单,角逐大奖。

评选方式:此阶段由主办方征集的导演、编剧、演员、影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参与评选

时间:1周

甄选作品数量:从入围的60部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与优秀奖。

评选方式:此阶段由主办方征集的评审团与广大网民共同参与评选,评委研究讨论,综合广大网民的评论与转发量,并对作品原创性进行核实,角逐出一二三等奖。

奖项设置

(2名)

微剧本、微电影各1名,

微剧本奖金5万
微电影奖金10万

(4名)

微剧本、微电影各2名,

微剧本奖金1万
微电影奖金2万

(6名)

微剧本、微电影各3名,

微剧本奖金2000元
微电影奖金5000元

(190名)

每周抽取幸运奖10名,奖励@微视频大赛,转发优秀作品的活跃微博用户

版权归属

1、 新浪网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并且展播不局限新浪平台(例如电视台展播),作者享有署名权。

2、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享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漫画改编权,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新浪网各网站上(包括但不限于新浪网sina.com.cn、sina.com、sina.com.hk及sina.com.tw)以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开设或与合作伙伴共同开设的WAP频道中、新浪的电子网刊、频道、网络台等相关业务等内容。

3、 本次大赛合作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4、 本次大赛合作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及其他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

5、 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