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剧本大赛:征集适合微视频大赛的原创剧本。最多5条微博内容构成1部微剧本。
2)微电影大赛:可取材自新浪首届微小说大赛参赛作品与微剧本大赛参赛作品改编,也接受完全原创。
1、原创发:登录“新浪微视频大赛”专题页面进行网上投稿或编辑#微剧本大赛#或#微电影大赛# + 内容发布到微博参赛,参赛的微博帐号需绑定手机号。
2、看见转:推荐优秀微剧本、微电影,@微视频大赛+ 内容发布到微博。推荐网友可参与热心分享奖评选。
1. 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30秒-5分钟之内;参赛文字作品最多由5条微博构成。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2. 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3. 投稿作品仅限于2011年5月30日-10月14日投稿在新浪微视频大赛的作品。
4.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 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5. 本次活动可能再增设分项单元比赛,参加本次比赛的作品默认参与各分项单元比赛,作品入围活动方会及时通知。
5.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6. 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评委:新浪评审团
时间:16周
初评分为阶段性,每4周一个阶段,评选进入复评作品
评委:专家评审团
时间:2周
甄选作品数量:评选出60强作品进入终评名单,角逐大奖。
评选方式:此阶段由主办方征集的导演、编剧、演员、影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参与评选
时间:1周
甄选作品数量:从入围的60部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与优秀奖。
评选方式:此阶段由主办方征集的评审团与广大网民共同参与评选,评委研究讨论,综合广大网民的评论与转发量,并对作品原创性进行核实,角逐出一二三等奖。
(2名)
微剧本、微电影各1名,
微剧本奖金5万、
微电影奖金10万
(4名)
微剧本、微电影各2名,
微剧本奖金1万、
微电影奖金2万
(6名)
微剧本、微电影各3名,
微剧本奖金2000元、
微电影奖金5000元
(190名)
每周抽取幸运奖10名,奖励@微视频大赛,转发优秀作品的活跃微博用户
1、 新浪网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及播放,并且展播不局限新浪平台(例如电视台展播),作者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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