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说明


  展示与评比
   所有参赛作品通过初审合格后将在新浪DV世博宣传片创意大赛专题http://bn.sina.com.cn/dv/expo以及大赛官方主页:http://idea.eastday.com进行公开展示,接受网友评议与评分,大赛评委对作品进行评比。

  评分规则
   1、电视作品:
   满分100分。其中专家评选90分,网友投票10分。评判标准:主题30%、创意40%、画面20%。
   2、广播作品
   满分100分。其中专家评选90分,网友投票10分。评判标准:主题30%、创意40%、声音20%。
   3、扣分项(30分)参赛作品如有某些元素直接盗用他人作品将被扣分。

  奖项说明
   本次大赛按作品类型分为电视组与广播组,每组单独评选,独立设置奖项。(多人作品:奖品按一人计,证书按团队颁发。)
   1、前8名获奖作品将在上海各大主流媒体(电视、广播)中播放。9~12名入围作品也有机会在媒体中播放。
   2、获奖选手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创意世博”证书,并授予“创意先锋”、“创意团队”称号。
   3、获奖参赛者和参赛队拥有参与上海世博会宣传片制作比选资格。
   4、奖金:  
   电视组:
   最佳创意奖:1名证书及5000元奖励
   优秀创意奖:7名证书及1000元奖励。
   网络最佳人气奖1名证书奖励
   创意入围奖20名证书奖励
  
   广播组:
   最佳创意奖:1名证书及5000元奖励
   优秀创意奖:7名证书及1000元奖励。
   网络最佳人气奖1名证书奖励
   创意入围奖20名证书奖励  

   赛程设置
   2007年4月15日~2007年5月15日:文案创意
   2007年4月15日~2007年6月30日:作品创作
   2007年7月上旬:初赛。确定20个入围作品。
   2007年7月下旬:决赛。确定8个获奖作品

   版权申明
   1、本次大赛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含有世博知识产权的其他参赛作品必须得到世博局和大赛组委会的许可后,方可用于商业用途。
   3、在世博局、大赛组委会的书面许可下,获奖作品作者可以复制、陈列、播放、等方式使用作品。
   4、参赛者保证其作品中所使用素材的合法性。若因此引起的版权问题,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取消奖金、奖品,同时上海世博局保留一切可采取的法律手段。
   5、大赛公约:
   6、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表格,如果不填写或者填写不全者、填写内容虚假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7、参赛者应保证其作品中所使用素材的合法性,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8、参赛作品将由主办方无偿用于本次活动宣传,参赛者须予以配合。
   9、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三周内无人确认或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10、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并接受大赛的所有参赛章程。
   11、本活动协议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本次活动官方网页上提示修改内容。若参赛者不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可以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如果用户在公告发出3个工作日后仍未向组委会提出异议,则视参赛者为接受本协议之变动内容。
   12、主办方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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