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专家称网间结算政策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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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13:40 来源:CCTV新闻频道

所属专辑:发改委调查中国电信及联通垄断案

简介:

  主持人:专家表示此次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调查对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会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未来更期望通过此次启动反垄断程序来促使现有政策的突破。

  记者:据了解,目前实行的网间结算政策是原信产部2007年12月1号起实施的。根据这个办法,电信、网通、教育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电信、网通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要向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现已并入中国联通)支付结算费用。

  费用有两种结算方式:第一是在交换中心按流量计算,第二是在各公司之间协商,由其他企业单位付费给电信和网通。但是目前的网间结算定价相对有些偏高。

  侯自强:因为在整个通讯业,带宽成本是下降的非常快的。所以,当年美国的穿透价格是每兆50美元,相当于5万美元每G。到今天美国降到5美元每兆了,每一个G就是五千美元,我们价钱还保持一百万(人民币),没有动,官价一百万没动。

  记者:它这个价格不动,直接导致的是什么?

  侯自强:直接导致第一,我们目前的网站负担非常重,因为我们要托管服务器也按这个价钱要交的。这样因为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贵,很多人都把服务器托管到边远的小地方去。中国的网站,尤其是视频网站流量消耗大,成本压力在全世界是最大的。

  记者:根据《反垄断法》,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即为垄断。在宽带接入领域里,95%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网络中,这意味着其他互联网接入厂商的用户访问互联网都必然与中国电信和联通产生流量。专家认为只要网间结算政策不变,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垄断地位就难以改变。

  其实自2001年网间结算办法出台以来一直有争议,并多次引发业界矛盾。2004年,2006年和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三度修改网间结算办法,但由于没有改变单向结算规则,主要手段只是下调上限价格,未能根本解决这一问题。

  侯自强:一个是要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结构,有三家或者更多的运营商,其次要有一个随市场浮动的价格机制,政府应该制定的是一个规则,而不是具体的价钱。

  记者:专家表示,除了有关部门的反垄断调查,未来还需要工信部、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力配合,从制度上进行调整,才能真正解决网间结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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