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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12:16 来源:浙江经视《经视新闻》
频道: 新闻中心
标签: 撞死 醉驾 女嘉宾 逃逸
简介:
3月28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再次公开庭审被告人陈明月交通肇事一案并当庭宣告判决,被告人陈明月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1月24日凌晨1点34分,浙江卫视《爱情连连看》人气女嘉宾,素有“台州一姐”之称的陈明月驾驶宝马轿车,追尾一辆出租车,并致出租车驾驶员死亡。事发后,陈明月乘车逃亡到一家酒店,后经过民警酒精检测,陈明月是属于醉酒驾驶。
3月28日浙江经视《经视新闻》播出以上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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