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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7日12:48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频道: 新闻中心
标签: 深圳 女高管 地铁猝死 宣判
简介:
备受关注的深圳女高管地铁猝死案11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地铁集团对于死亡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酌情确定责任比例为30%,被告急救中心在履行其职责中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法判决被告地铁集团赔偿原告何某某、梁某某311477.55元,并驳回两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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