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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4日13:04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频道: 新闻中心
标签: 法官 眼花 判错案 司法机关
简介:
今年3月,河南三门峡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致三死两伤,在被告人杨新华没有赔偿的情况下,陕县法院以“被告人积极赔偿”为重要依据,对肇事司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判决与事实不符,法官称是因为“眼睛花”判错了。陕县法院审判员水涛,也就是称“眼花”判错案的法官,涉嫌违法犯罪,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4月21日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4月24日深圳卫视《正午30分》播出以上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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