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女职工产假拟增至98天 医疗费可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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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13:44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频道: 新闻中心

标签: 产假 医疗费

简介:

  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就此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女职工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同时细化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2周;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6周。对于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征求意见稿规定其工资、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分别由两种方式支付。

  11月22日深圳卫视《正午30分》节目播出以上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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