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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19:32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频道: 新闻中心
标签: 哄抬 罚款
简介:
国务院10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新《处罚规定》规定: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上限由现行规定的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12月10日东方卫视《东方新闻》播出以上节目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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