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1日13:36 来源:广东电视台《正午新闻》
简介:
10日上午10时,揭阳市中院对“7·5枪杀交警案”一审宣判:胡益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胡益华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弟、赵某仙提出的关于被害人朱某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款项,共计人民币531317.4元。胡益华当庭表示不上诉。
8月11日广东卫视《正午新闻》播出以上视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