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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8 18:48: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频道: 新闻中心 / 新闻视频
标签: 时事 侵权 北京
简介:
因认为岳某某在新浪微博转发侵权视频并发布侵权言论,使自己被冠以“教科书式耍赖”的称号,黄某某将律师岳某某及新浪微博运营方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6月1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黄某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黄某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