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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09:15 来源:新浪财经《财经10分》
简介:
备受关注的《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负面被遂昌县公安局全国通缉的事件,到7月29日下午,终于有所结论,遂昌县所在的丽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撤销对记者仇子明的通缉。
这样一个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通缉令,终于在舆论的压力之下撤销,可是这件事进展到这儿还远远没有结束。丽水市公安局声称,通缉不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到底怎么样才符合法定条件?遂昌县公安局发出这样一个不符合条件的通缉令本身是不是就在违法?
周律师:首先没有对罪名和证据进行调查。根据法律仇子明不存在侵害商业这样的罪。更重要的是通缉令必须要检察院批捕,擅自批捕就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