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税改恰应增加个税比重

按住此条可拖动

财经 - 热门视频

正在加载...请稍等~

视频信息

0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1日11:23 来源:宁夏卫视《意见领袖》

所属专辑:意见领袖

简介:

  VCR1:个税调整之前,个税在中国全部税务收入中占比不足7%。而商品流通税占比高达60%。也就是说,即便是那些免交个税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每一笔消费,也都在缴税。有观点认为,不去降低沉重的商品税而仅仅在个人所得税上做文章,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记者:您觉得接下来这个税制改革,重点在哪个方向?

  嘉宾:税收本身来说,我们国家的税收的特点主要是间接税,个人所得税在改革之前占百分之六点多,这次改了以后,连5%都不到了,95%是什么?不是个税落得水,95%是增值税,营业税,我们去买任何东西,买馒头、面包里面的税也不少,而这些税主要由工薪阶层承担,因为你想工薪阶层的收入不高,大多数的钱必须用来消费,用来消费的时候,他们的税交的最多,实际上我们改革的重点要大幅度的降低这些间接税。返过来要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你的收入差距的,所以我们改革的方向,恰恰不是降低个人所得税,是要逐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比重,前提不是说全面加税,首先要大幅度的降低我们现在的商品税。

  记者:比如说一个税基月薪是五千块的白领,经过这一次的起征点,改变之后,可以少交172元的个税,比如买一件500块的衣服,他要交150块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个税实在是太多了,与其在个税之间减负担,营业税真正的是有所减少。

  嘉宾:对,因为我们说的,这种商品税,服务税,消费税,最主要由普通的工薪阶层承担的,所以它有一个累计性,收入越高的人大多数是去投资储蓄,收入低的人大多数买商品,消费,过日子,他们的税收负担反而越重,我们要降低这个税,这样才能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

  记者:如果我们单纯觉得是减少个税起征点,增加它的起征点,是会刺激消费,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在营业税这块。

  嘉宾:对,说提高起征点增加消费,作用是非常微弱的,为什么?对于72%,本来就够不到交个税的人来说,再提高他也增加不了消费,因为他一点好处都没有拿到,对于这批中等收入,是会增加一些消费,因为他增加了一点收入,但是这个就像这批人反映的,他们觉得太少,还没有多大用。所以说,我们在这一次的个税的讨论改革当中,我觉得确实有很多东西需要吸取。

  VCR2中国的隐性收入到底有多少?恐怕谁也说不准确。公司里发放的各类津贴,补助;年底发放的各式购物卡,还有各种红包,好处费等等。这些收入是居民隐性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能够获得隐性收入的人群,大多数是在城市中拥有较高地位的人。这样的情况就造成了普通工薪族痛苦的缴税,而财富却向社会上层聚集。

  记者6月30日是我们提高个税的起征点的时候,美国的奥巴马总统也是提出来对石油公司和巨富阶层进行征税,我们国家对于这种收入比较高,巨额收入的这样的人群的话,目前征税做的怎样?

  嘉宾:应该说做的非常差,因为中国大家知道贫富差距应该说是到了一个非常惊人的地步,这个跟我们的多种因素都有关系,包括跟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系,我觉得这个里面主要要负责的,一个是我们税收制度的设计,存在非常大的扭曲,所以我觉得这个税收制度要做根本性的改革,但是这个里面要认真地研究清楚。第二,就是我们的隐性收入巨大,一个方面是大的富豪、贪官,受贿款,包括企业家,他们大量的收入并没有表现为阳光下的收入,变成隐性收入。另外一个也要看到隐性收入当中跟我们相当一部分工薪阶层也有关系,可能我们这个社会当中,比较强势的这些居民主要是城市居民,这些就业人群当中,也享受了很多隐性收入。所以对于隐性收入的宣战,第一是需要大的魄力,没有大的魄力,你要扭转现在这种习惯,就像我们光是购物卡就发了一万多亿了,很多人已经习惯了,这个扭转和改变没有大的决心和魄力,显然是做不到的。

  记者:针对一些隐性的收入,比如偷税、逃税,您觉得具体应该怎样处理?

  嘉宾:我觉得两条,第一下大的决心,有没有决心触动它,就像我们刚才讲的,购物卡国外是信用卡,透支交费,我们来一个储值卡,先交钱,预存以后再消费,这完全是跟鼓励消费相反的,我们查了十几年查不下去了,反而合法化,这不是走了回头路了嘛,所以这个方面要下大的决心,认识上下了大的调整,另外我觉得还需要大的智慧,既然是隐性收入,就是很隐蔽,我们现在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真正大家来研究,怎样来对付、解决这个问题,应该说基本上还没有入门。我觉得对付隐性收入的问题,是我们收入分配调节当中,当中的一场恶战,这个会触动很多,包括当权者的利益,包括富豪的利益,会很多人跳出来反对,富豪会说,有钱人都整好国外去了,国家经济更受影响了,各种各样的意见都会跑出来,我们对这个战斗要有充分的估计,一开始就说,收入分配调节一定是很疼的,如果说很简单,说你出个主意,是不是刚才说的起征点应该差别点,像这种无伤痛痒的东西,说能改变收入分配的差距,那是不可能的。

  VCR3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税制相结合三种类型。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分类税制,即按不同收入来源征税。这样可能引发工资数额同样多,却因为分类不同而交不同的税的弊端。综合税制即按总收入征税。国上际普遍采取综合加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记者:我们知道现在我们国家执行分类税制,财政部一直在说要把综合税制和分类税制相结合,您觉得这两种税制相结合的话,科学吗?

  嘉宾:从方向上来说,应该说科学一些,现在国内很多说这个话的人,应该说就像说一个套话一样,去重复它,并没有动脑筋去想。我们国家的问题,在我来看首先还不是分类和综合相结合,首先是分类,就像我们刚才讲的,分类就没有搞清楚,分类的很多税就还没有征,分类的税是不是要征起来,大家还有不同意见,像我们刚才讲的,炒股的收入要不要征税?先别说综合了,光是分类,大家的意见都不一致,还谈什么综合,我觉得现在有很多说法,就是像现在这种套话,说了这么多年去重复,但是没有动脑筋想想,是不是可行。我个人觉得我们税制改革的第一步还不是分类和综合相结合,首先,是看看,我们现在分类,分的对不对。分类的这些税,应不应该征,怎么征,在这些问题上先形成共识,然后将来的方向才能够逐步的向分类和综合相过渡。

  记者:在个税方面也有人说,个税应该和通胀率相挂钩,通胀有一个明显上涨的时候,可能通过增加税收的起征点来得到一个补偿,您觉得这个观点?

  嘉宾:这个观点就是我说的,我提出来的,个税的基本扣除额应该跟每年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情况,还有收入上涨的情况,动态挂钩,这个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记者:每年随着这个有一个增长?只能往上涨?还是说也可以往下调?

  嘉宾:一般来说都是往上调,实际上这种挂钩,我讲的各国都是这样做的,但是一般没有一个严格的挂钩,为什么不严格的挂钩?比如物价没有涨,但是我们收入水平普遍都提高了,这个时候也要涨,可能通货膨胀率是零,但是我们今年收入普遍比如增加了10%,那么这个时候,起征点适当的提高也是对的,所以我的说法是,基本扣除额应该是每年动态的根据物价和收入的情况,主要根据这两个因素,动态的做调整。这样他就是解决了一个机制的问题,我们将来再也不用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可以一直动态的调整下去了。否则的话我们费了好大的力气讨论了半天,做了一次,再过几年又不合适了,又得回过来,再来争论、讨论,这是很大的社会资源的浪费。

评论列表,正在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