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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15:29
简介:
12月18日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2月16日,关于琼瑶起诉于正官司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今天上午12月18日,律师在微博上公布消息称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该侵权案琼瑶胜诉,于正被判公开道歉,并停止传播《宫锁连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判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十四万三千六百六十五元,由琼瑶原名陈喆负担四万三千三百六十五元,由于正原名余征及各公司共同负担十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四万六千八百元,由余征及各公司共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