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梦鸽向法院申请公开审理 接受公众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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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8日17:52 来源:新浪娱乐

所属专辑:新浪娱乐快报

简介:

  7月28日《新浪娱乐快报》头条:

  7月28日下午,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新浪微博上发出声明指,在隐私与真相的抉择之间,梦鸽女士勇敢地选择了后者。近日,梦鸽将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让所有的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说话。

79条评论|860人参与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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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zhang[新浪网友]
这才是对的,犯没犯罪是要讲证据,不是你爹牛逼就要没事,也不是你爹牛逼就要重罚,法律讲的是证据,如果证据显示天一无罪就是无罪,不会因为是双江的儿子你就有罪,如果证据显示有罪,也不会因为你是双江的儿子就无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还有一些网络暴民觉得公开审理也会有证据造假,那只能说明你是一个仇富的人渣而不是最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有责任心的爱国青年!
2013-7-28 19:05举报87回复
qianlan7花园[新浪网友]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梦鸽为什么不反省自己如何培养出这样的儿子,作为女性为什么不考虑受害人的感受?
2013-7-29 09:19举报53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谁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孩子不犯错,就因为天一的家庭是公众人物,所以他们孩子犯错,父母也受到舆论的谴责,这不公平。
2013-7-28 20:31举报47回复
最新评论 刷新
菠萝头一个[新浪网友]
有其子必有其母,为梦鸽这女人感到可悲,到今时今日你还存有明知不能公开审判未成年人的案件都下此烂招,想借此给杨女士压力,最终达到影响司法公正的目的,可是中国人民都知道你有不肖子,都知道你的人品是怎么样的,可怜的你啊!还有你雇佣的水军实在强词夺理,中国人都看不起你啊,鸟妈。
2013-8-26 19:46举报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兰和太阴了始终都记得他一句话一切才刚开始慢慢来都是再按照他的汁划行事
2013-8-10 09:25举报1回复
手机用户[新浪网友]
家教不严,该反醒了
2013-7-31 14:03举报回复
扬子江[新浪网友]
如果只有现有的证据1、酒吧经理和被告谈价格细节,2、酒吧经理把原告送上车。再没有其他证据的话,兰某构成诽谤罪了。如果属实,又多了一被告,酒吧经理协助强奸。而不是兰某所说,酒吧经理强迫妇女卖淫。大家关注这个“强迫”,二字。
2013-7-31 11:51举报回复
llfgjshk2008[新浪网友]
哈哈
2013-7-31 09:17举报回复
无可厚非  好一个无可厚非  如果她孩子第一次犯错 确实可以这样说  前年刚帮他家里出名  现在又闹出轮奸事件  你说无可厚非 可笑不??
2013-7-30 21:46举报6回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这样说的 但是还有一句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你明白吗?、 别老是说这个仇富那个仇富  富人做好事一样有人说他好    。 你自己看看李天一做过的事  想想如果中国军人党员家庭教出这样的孩子你还好意思说网民仇富  真想问问你  他富在哪了 ?
2013-7-30 21:44举报1回复
guoguo[新浪网友]
真是可怜、可恨,又可悲!
2013-7-30 21:12举报回复
guoguo[新浪网友]
天太热,老天在上看着人间闹剧、丑剧。 ........................................ .........................梦鸽口口声声说:绝不姑息、袒护自己的儿子。其背后有着真正的用心。五点声明其实就是梦鸽真心向法院提出的五点希望。五点挑战。好像是对法院发出的最后通牒。字里行间流露出李家对于法院的不信任。对儿子犯强奸罪的不理解和不甘心。对公众舆论的猜测和蔑视。最终表现了李家对案件逆转的渴望。 透过字里行间,他们提出的五点真实要求是不是,这个样子? 一 希望也相信海淀区法院能严格遵照法律和事实依法办案; 第二,同时也希望司法不被情绪、舆论和某些人所操控,真诚地希望该案真正回归到事实、证据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而非被其他案外因素绑架着强行往前走。 第三,梦鸽女士一再强调,如果另有隐情,存在案中案,也希望法院能排除一切外在干扰,依法查明,严格办案。 第四,梦鸽女士(希望)让谣言止步,让真相前行。让本案无论程序还是实体都能接受法律和全社会的检验; 第五,梦鸽女士在庭前会议上反复强调,提请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查明相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该申请和相关线索已在三月份就已向有关部门(包括法院)提出,希望这一次能得到充分重视和透明及时的回复。
2013-7-30 20:47举报2回复
越老越愤青[新浪网友]
请问,蓝律师的这些言论是不是已经涉及大诽谤罪?
2013-7-30 18:35举报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