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经济法眼》详解张馨予名誉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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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1日20:50 来源:北京电视台《经济法眼》

简介:

  新浪娱乐讯 2月25日,女星张馨予现身北京朝阳法院,亲自就“坐台小姐”的诽谤言论讨要名誉权。当天,她状告爆料者夏萨沙名誉侵权案,在朝阳法院开庭,被告方未出庭。庭审时,张馨予要求被告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50余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

  回溯坐台事件 当场抹泪

  与很多演员打名誉权官司不同,张馨予选择出席庭审。当日,一身休闲装扮的她现身法庭,径直走到原告席中入座。张馨予表示,在法庭作出判决前,她不会接受任何采访,仅透露她和家人原本在国外度假,因为这件事对她本人“很重要”,所以她特地赶回北京,当天凌晨才抵达机场。

  庭上,张馨予诉称,去年9月2日,被告在其微博上透露,原告原名张燕,曾在杭州一家夜总会坐台,“出台起码3000元”。该微博被大量转发评论,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严重伤害。张馨予诉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50.5万元,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和微博上公开道歉。庭上,提到微博中的“坐台”细节时,张馨予一直在抹泪。

  被告缺席 原告唱独角戏

  当天开庭时间原定上午9点。但时间到了,被告夏萨沙方面却无人到庭,也无任何音信。法官多次拨打其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根据程序,庭审向后延迟半小时,在夏萨沙仍未现身法庭时,法官宣布缺席审理。

  法庭上,张馨予的律师表示,夏萨沙的诽谤言论出来后,张馨予负担路费将朋友邀请到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此事,她本人为了新闻发布会也从四川的剧组赶回北京。律师称,到现在为止,夏萨沙的行为令张馨予丧失很多商业合作机会,给张馨予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远超起诉数额。“直到现在,只要在网上输入‘张馨予’,后面便会自动链接出‘坐台’两个字,这对一个女艺人来说,是致命的伤害。”由于被告未到庭,辩论环节仅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张馨予:

  要么被生活杀死,要么杀死生活

  近日,张馨予连发几条微博,颇有感触地写道:“要么被生活杀死,要么杀死生活……有多少人挣扎在生活中?”而后,她还转发了何炅[微博]的一条微博:“莫名其妙无端端咒骂你的人其实并没有那么不喜欢你,甚至也并没有那么在乎你,他们不满的其实是自己的生活。自己过得不开心,顺手找个人骂骂可能会觉得舒服点。他不过是拿你舒压,你也不必太在意,更没必要把他的压力拣到自己身上。有时候被骂也是种积德善举。这样一想,是不是舒服多了?”并评论道,“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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