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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23:54 来源:光线传媒《娱乐现场》
简介:
“我今年仍要为未成年人保护喊一嗓子。”
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即将开幕,全国政协委员、空政文工团副团长韩红带来了一个提案:“我的提案几经打磨终于定稿了,就叫‘让困境中的孩子生活得更有尊严’!”
曾到湖北农村走访调查
多年来,有着坎坷童年经历的韩红一直对儿童这个群体特别关注,陆续收养了200多个孤儿。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后,从“提高孤儿月生活补助”到关注“农村留守女童的性安全”,再到“改善福利院孤残儿童生活成长环境”,她每年向大会提交一到两个提案,关注儿童成长。
为了解农村留守女童的生活状况,韩红曾专门到湖北荆州农村走访调查。“有些现状让我触目惊心。”韩红说:“不少乞讨儿童竟然是被父母操纵或被‘出租’行乞的。”
邀请专家为提案提意见
2月19日,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支持下,韩红召开了一场特殊的提案意见征求会,应邀到会的“顾问”,既有从事儿童收养救助和法律援助的专家、律师,也有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检察官,还有工读学校的老师代表。
韩红拿出题为“完善国家干预机制,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提案初稿,让“顾问”们“多提意见”。
征求会上,专家们纷纷发言,围绕“困境儿童”的保护提供专家咨询意见。徐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主任马李春节期间调查发现,不少流浪儿童被公安部门解救、民政部门救助后,回家又被遗弃。
“应该撤销这些虐待、遗弃、操纵孩子乞讨的父母的监护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建议,充实民政机关儿童福利部门的力量,制定儿童福利法。
对提案草稿再次作出修改
在听取专家意见后,韩红决定,对提案草稿再次作出修改。她在提案中提出三点建议:
增强未成年人“国家保护”意识。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国家的。如果家庭功能失灵,政府应及时对困境儿童进行“国家保护”。
加强困境儿童保护,要在国家层面建立强有力的儿童保护专门机构。
建立起符合国情的早期社区干预机制、行政干预机制、司法干预机制。对于父母残害孩子的恶性案件,建立可操作的刑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护资格撤销制度。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