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林志玲逃税官司败诉 仍需补足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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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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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2日23:26 来源:SMG《新娱乐在线》

简介:

  林志玲欠税官司败诉,当地法院昨日宣判,林志玲虽然没有逃税恶意,但仍需补足欠税新台币684万(约人民币148.5万元),可免缴135万新台币(约29万元人民币)罚款。

  据报道,林志玲年收入近7000万新台币(约1520元万人民币),台当局税务部门之前查出,林志玲从2003年到2005年欠税684万新台币,加上135万新台币的罚金,须缴819万新台币(约177.8万元人民币)。

  对此,林志玲认为她的收入是“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先扣除所得约45%的成本费用,这些成本包含交通跟治装。

  但税务部门认为,她的收入是薪资所得,只能扣除10.4万新台币(约2万元人民币)的扣除额。双方认定不同,上诉至法院,最后林志玲还是败诉。

  这次庭审,林志玲未到庭。她的母亲在得知判决结果后,一连4次惊呼“怎么会这样”,表示还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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