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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30 16:38:18 来源:新浪娱乐
频道: 新浪娱乐
简介:
新浪娱乐讯 人红是非多,这是每一个成名女星都必须面临的问题,在遭到不实言论攻击时,女星都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权,毕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12月30日,女星Angelababy(杨颖)起诉苏州嗨克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就做出了判决。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提到,2019年12月27日,演员杨颖诉苏州嗨克传媒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被告因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吃瓜情报局”中发布的文章构成对Angelababy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其文章中“活动的筹码自然就是自己的身体”“这样的女人”等描述针对杨颖女士进行恶意侮辱、诽谤,被判构成对杨颖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信公众号显著位置连续十日登载声明向原告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杨颖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65000元。
该事务所在消息中还提到Angelababy在委托其维权之初就表示案件若胜诉会将赔偿款捐献公益,后续捐赠事宜将由事务所履行。(tungstar/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