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血汗钱去了何处?中外建深陷兑付危机变“老赖”

2018年12月12日 12:22  新浪新闻中心  收藏本文     

  12月11日,北京的气温随着大风来袭降至冰点以下,但是天气的寒冷远没有投资者内心冰冷。10余名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来到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追讨投资款。

  据了解,2016年至2017年国资头衔下的中外建私募(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建基金公司)发行了5期流动性资金贷款私募基金产品,目前全部违约,无法兑付。40多位投资者的共1.1亿血汗钱不知去向,也不知何时能兑付,中外建基金公司变“老赖”。

  虚假宣传 诱骗投资者购买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外建基金公司发售的这款产品为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每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为8%。目前,该系列基金5期产品均已到期,却全部出现违约。其中,信诺一期部分延期,没有签署延期合约的客户已共给付1000多万元本金,二期已兑付61%的本金和61%与本金相关的利息。

  酒店高管王芳购买了“中外建信诺5号流贷私募基金”,160万元本息延期兑付已经9个月。“我多年买信托,也买过大三方的基金产品,一直都兑付了。买中外建是熟悉的销售推荐,想着分散风险、融资人又是央企。没想到买出了官司,信用全无,再不敢投资了。”王芳对记者如是说。

  经查,中外建信诺系列产品管理人为中外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管理人),其与融资人(总公司)、担保人存在关联关系,所谓的“央企背景”是指融资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前身为原建设部直属副部级企业,但几次改制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只持有其不到4%的股权。如果管理人在销售过程中确有夸大“央企背景”、甚至做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涉嫌夸大宣传销售。

  办公地人去楼空 各方推诿 拖垮投资者

  昨日,10余名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等待了近1小时,在总公司新址丰台区国投财富广场5栋12A层见到的是人去楼空的办公区。

人去楼空的办公区人去楼空的办公区

  临近年关,偶见有建筑业人员外貌的访客,上门讨要工程款。总公司实控人焦志刚以“退休”、“不在北京”之名。面对投资者要报警的诉求,焦志刚电话居然表示欣然鼓励“你们赶紧报警”,令投资者十分愤怒。在国投财富物业,记者也无法获取更多信息,听保洁人员反馈近日都只见到办公前台。

  众多投资者面对总公司,主要疑问集中在“总公司何时履行债务”、“所谓融资文件假章、关联方流水疑虑,何时核对账目、还原真相”“总公司是否在拖延时间转移资产” 

  总公司多位高管虽多次向投资者表示,会履行生效判决认定的债务责任,但一直以融资人、基金管理人不配合“账目核对”拖延时间,融资人实控人祝志强、担保人实控人祝江帆肯定融资真实性,管理人实控人田一中已隐身失联。

  面对融资人、总公司、担保人、管理人的扯皮的诸多回答,王芳非常并不满意,“他们一直在拖,我是5号基金投资者,按他们自己的说法,不兑付前面几期产品是因为资金回流到管理人。可是5号基金是直接归还了融资人的信托借款,不认账就是找理由。”

  但记者经查发现,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诉讼多达892条,被执行人信息40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7条,多为劳务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表投资人权益的管理人诉融资人(总公司)信托贷款案件,历时一年走完管辖权执行异议———上诉阶段,刚刚至今没有移卷石家庄,信诺2号将于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信诺3号、4号由桥西区法院审理。王芳焦虑自己认购的信诺5号,还没有进入诉讼程序,而2-4号投资者面对空无一人的总公司办公区,对管理人起诉融资人、总公司的案子,能否执行款项追回损失,也看不到希望。

  投资人质疑中外建基金运作违规

  “听说基金管理人和融资人(总公司)、担保人存在资金的串联,融资人私自借贷,总公司现在不承认。我们作为投资者分不清,基金是把我们的钱,出借给融资人,不管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都应该先还我们钱,再内部分责任。”王芳向记者出示的一份流水汇总资料显示,多期信诺产品均在产品成立后不足一周时间,由融资人北京分公司账户经由担保人等多个账户,资金流向管理人。

  经记者了解,总公司称融资人与管理人串谋负债,提供给渤海信托的授权书伪造总公司印章、已经侦报案调查。管理人却称流水系双方正常债务往来,自身并未有违反相关受托责任。

  相关方推诿、各执一词,真相扑朔迷离。管理人维权乏力、融资人的经营管理已被总公司接管、担保人更是表达无力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投资者表示,他们只能自发来到总公司,想就总公司何时履行1亿多还款义务,对话总公司高层领导。

  “听说中外建体系的客户,已经优先于我们兑付”,这样的消息,让王芳更加焦虑,基于“资产端、财富端隶属同一集团,集团调配资产、保证财富兑付”的商业逻辑,做出投资选择,却在违约时,看到这种模式的弊端——“募、投、管、退”存在黑箱操作,投资者无法在投资伊始、违约之时,拿到相对透明的信息。能否拿回自己的投资款、何时拿回、拿回多少,普通投资者根本无力掌控。投资者相互交流各自掌握的内幕,有两位小投资者互道自己生活遭受飞来横祸“我正在打抚养权官司,这笔钱关系到孩子的抚养权,前夫差点把我孩子带走!我只能借高利贷,现在每个月都要还钱。”“我比你惨,我瞒着家里人把父母养老钱都投进来了,现在老人病倒在医院,住院的钱拿不出来露馅了,全家人都指责我,孩子没人带我已经辞职半年,没收入了都。” 

  管理人、投资顾问(高管)、信托通道方能否置身事外?

  据了解,另有部分投资者,将司法维权矛头对准管理人、投资顾问西政(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渤海信托。认为管理人、投资顾问发布虚假的项目尽调报告,扩大销售违规销售,损害投资者权益挪用募集资金。渤海信托对相关贷款文件的审核失职,所谓的“通道”项目只做形式审查,违反相关金融机构的业务要求。

  就在投资者体会凌冽寒冬之时,已更换法定代表人的中国对外建设、在中城院复制“国企”模式的管理人高管,业务却丝毫未受影响。

  中城院深圳前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央企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中城院”)联手,由中城院出资占股40%,其余股份分别由国实(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中建多宝娱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两者占股35%和25%。田一中在18年4月变更掉总经理角色,但据投资者反应媒体报道,田一中代表基金,还与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党群工作部副主任龚峻岭、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五所所长郭强等人,还在11月份有媒体播报走访过北京典石资有限公司。

  据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高子茜律师介绍,此类基金管理人追溯融资人违约责任的案件,在近年呈现快速增加态势。尤其2018年受资金断链影响,众多p2p平台“跑路”、理财产品违约,众多投资者面对司法维权,根本不熟悉其中的法律关系。从商业逻辑分析,和投资者相比,融资人、管理人具有信息优势,十分容易转移资产,即便查封基本账户,也容易被融资人腾挪转移资金;从法律关系分析,投资者签约的基金合同,往往合同对手为管理人、托管人,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是信托法律关系,管理人尽职受托、代表融资人与融资人签署贷款协议。投资者面对融资人的违约,一旦遇到管理人基于共同利益、怠于履行相关责任,投资者在司法维权时,因为没有直接与融资人签署相关“借款文件”,将处于更加被动的局面,需要从基金法律性质上加以突破。

  “中国对外建设都跑路了,我们只能报警了,这些高管掏空了壳子,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投资者相互交流着,在寒风中离开国投财富。信诺基金管理人诉融资人(总公司)的贷款合同违约案件,即将在石家庄法院排期审理,而投资者面对管理人、投资顾问、渤海信托的司法追责,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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