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即拍规范须知

2014年01月08日 15:07  新浪新闻中心  收藏本文     

2014年5月1日新浪即拍全新上线,请务必详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规范须知:

1、作品标题请统一按照“【新浪即拍】新闻标题”格式填写,不得有错字和歧义。

2、上传后,请在简介中请详细写明时间、地点、事件等信息;

3、视频背景音乐、音效最好不加。如需添加,务必得当得体,否则取消推荐。

4、作品开头请添加新浪即拍统一片头,画面右上三分之一处,需要加“新浪即拍”标准设计LOGO;不运用新浪即拍标准片头和字幕,不进行推荐。

片头、字幕条素材:下载地址

5、避免画面抖动、模糊不清、单声道、画面比例失调等质量问题;

6、拍摄角度请以现场感表达为重,避免剪辑入过多图片;

7、避免过度剪辑和渲染,造成画面失真和内容失实;

8、作品中涉及方言、不明身份、特别说明等,务必加翻译、注解和滚动字幕。如果使用字幕,请使用新浪拍客统一字幕条。

9、请保留作品源文件,新浪网有权向拍客索要源文件视频使用。

 

二、要求守则:

1、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运营单位接入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留60日。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不得恶意剽窃和盗用他人作品。

3、被推荐作品,不得植入广告和其它不良信息,一经发现立刻停止合作关系。

 

以上条款从2014年5月1日开始施行,新浪视频享有最终解释权。

相关:《新浪即拍联盟奖励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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