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我们迎着风雨前行,即使曾错过路旁的风景,却从未遗失怀中珍藏的梦想;在路上,我们都曾离别家人和朋友,即使身处喧嚣之中,却从未挥别内心深处的思念;在路上,我们惦念过去,相信未来,即使经历沮丧伤痛,却仍然相信所有的一切梦想会乘着奋斗的翅膀飞翔。
望京SOHO视频创意大赛,为所有怀揣梦想、在向着未来的路上一直前行的人们,提供一次停下脚步,感悟身边风景的机会、一次体会心中思念的机会、以及一次展望分享个人梦想的机会。
让我们一起前行,永不止步。
活动内容:
以“我的未来在路上”为主题,任何与此主题相关的视频内容都可参赛。
活动时间:
2011年7月10日-2011年8月10日,视频作品海选期。
2011年8月11日-2011年8月15日,专业评审复评期及颁奖仪式。
参与方法:
1、登陆“我的未来在路上”望京SOHO视频创意大赛新浪视频专区,在页面上上传自己的作品。
2、待视频通过审核以后,视频将在专题页展示,并参与各项后续环节。
参赛作品要求:
内容要求:
(1)建议时间长度: 30秒 – 3分钟
(2)格式为MP4或 FLA格式的视频或Flash 动画
(3)内容、视角不限,要体现创新、未来、合作的精神。
(4)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5)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6)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7)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8)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E)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F)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G)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
版权归属
版权归属
1、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属于制作者所有;
2、SOHO中国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剪辑并对外推广,该项推广并不含有任何商业目标,同时,作者享有署名权。
3、 本次大赛主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及其他入围作品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影视改编权,影视改编权的版权费用需与作品作者协商。
4、 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