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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罗彩霞身份信息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日前已在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完成民事立案。罗彩霞在起诉书中列明了七位被告,除了她的高中同学王佳俊及其父母外,还有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和贵阳市教育局。罗彩霞以侵害她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等为由,提出停止侵害、赔礼道欠,并赔偿各类损失13.52万元,这其中包括10万元精神抚慰金,截止目前,法院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庭审理时间。
5月18日山东卫视《早新闻》播出以上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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