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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信,不可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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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介绍
今天我们来关注备受关注的周建明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案。1月6日,证监通报近日依法查处周建明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案,没收周建明违法所得176万余元,并处以罚款176万余元。
证监会表示,2006年6月26日,周建明通过徐某账户,在10时41分至11时02分的21分钟内连续挂出61笔买单,申报买入大同煤业4009万股。申报价格从第一笔的10.22元提高到第61笔的10.59元,并在10时42分至11时04分期间全部撤单,平均每单驻留时间1至2分钟,最短驻留时间为31秒。在最后一笔撤买的8秒钟后,周建明以10.36元卖出99.9万股,随后又在3分钟内以10.36元卖出330多万股。 说白了,通过自买自卖,对敲来制造交易活跃,股价上涨的假象,然后再趁机拉高出货。周建明还以同样方法,先后操纵四川路桥、G同科、G中海、等14只股票价格,共获取违法所得176万余元。
此案一经公布,引发各方极大关注,截至到节目制作中,新浪财经关于此新闻的网友留言已经有353条,部分网友也对该案的处理表示出自己的疑惑,更有网友说“证券公司的软件上有可以撤单的功能”“我没弄明白,用这种手法来操作股票有何错误”。
为此,我们特地电话连线了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陶雨生,请他来解答部分网友的疑惑。同时我们还将连线资深分析师李飞,请他为大家讲解如何分辨假挂单。最后我们邀请到了私募操盘手A先生,为您解开操盘手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