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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曾报道刘嘉玲裸照事件的《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昨天被香港法庭判实时入狱5个月。刘嘉玲对此不做回应。
2002年10月30日,香港八卦杂志《东周刊》在其第521期封面上,刊登了一张香港知名女星多年前遭强拍的半裸照片,女星正垂头痛哭,显然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被强行拍摄。由于《东周刊》对照片中女星的眼部进行了马赛克处理,所以无法确认女星身份,但引发了娱乐圈轩然大波。随后不久,刘嘉玲便公开承认自己是受害者。
此照片一出,立即震惊了娱乐圈,大家纷纷谴责《东周刊》这种行为。香港演艺界代表随后召开记者会,强烈批评《东周刊》,并声言会追究。国际影星成龙强烈呼吁社会上有良知的个人和团体,罢买、罢看!同时《东周刊》也发表声明,称决定刊登该照片是基于披露事实真相,并非侮辱受害人,对于其它传媒渲染报道,并非事前可以预料,《东周刊》会就这次处理手法,作出检讨。
2009年5月6日《新娱乐在线》节目播出以上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