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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陈冠希23日加拿大作证 证物书面形式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17日12:31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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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2月17日据新闻晨报报道,“艳照门”事件发生之后,香港警方拘捕一名疑犯史可隽,对他作出3项控罪,目前,该案进入取证阶段。不过,陈冠希因担心人身安全,一直不愿意回香港出庭作证。

  昨日,记者通过陈冠希的经纪公司东亚娱乐了解到,2月23日到27日,陈冠希将在加拿大温哥华卑斯省最高法院作证,史可隽则不会前往。据悉,本次取证将为期5天,案中证物将以书面形式处理。  陈冠希经纪公司东亚娱乐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担心引发现场骚乱,这次公司会派工作人员从香港飞抵加拿大“保护”陈冠希。此外,该案件在加拿大取证结束后,已定于4月6日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进行为期10天的正式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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