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文化节是区委区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经济高速发展和文化建设并重的海淀推出的文化品牌。
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丰富海淀区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鼓励社区群众利用自己手中的摄像机和现代科技知识,参与海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活动,展示与提高“海淀人”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想象力及文化艺术修养,激发“海淀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弘扬我们身边的真、善、美,促进海淀文化艺术的繁荣与发展,让海淀文化节成为群众关注的节日,让大家讲述自己身边的故事,丰富和创新夏日文化广场的文化活动,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海淀区中关村电影发行放映评论协会、海淀区各街道、乡镇及新浪网,于2006年海淀文化节期间,联合举办:第三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创作作品大赛。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1.活动主题: 让传统文化与先进科技完美结合,让主旋律与民间感受和谐互动。
2.指导思想: 通过运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最先进的数字电影放映技术,用心发现真善美 用DV展示身边事动员,动员海淀区城乡社区居民、农民群众、驻区党、政、军机关干部、战士,大专院校学生、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职工中的DV爱好者,积极参与到海淀文化节的活动中来,深入挖掘海淀大地中蕴藏的丰富的文化内涵,共同感受海淀文化节的欢乐气氛,进一步扩大海淀文化节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影响。
二、主办单位和评审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海淀区委区政府
承办单位: 海淀区文化委员会
协办单位: 海淀区中关村电影发行放映评论学会、海淀区各街乡(镇)
协办媒体: 新浪网 海淀报 海淀电视节目中心
大赛组委会:主任:惠远霖(区文化委主任) 副主任:王晓军 (区文化委副主任)
大赛办公室:主任: 国玉虹 副主任: 邱文忠 刘文刚
初评机构: 海淀区各街道、乡镇文教科和团体、报送单位分别进行初评工作成为初评机构
专家评审团:彭兴业 贾沫微 孙宝启 惠远霖 刘明星 及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推荐的专家8 - 10人组成。
三、活动内容
1.启动仪式: 邀请海淀区委区政府(由文化委领导审定)领导和媒体参加。
2.作品征集: 新浪网征集 作品直接邮寄办公室 街道、乡镇文教科收集等多种形式。
3.专家评审: 包括初评、终评。
4.展播展映:
(1)在海淀区城乡夏日文化广场电影放映活动中隆重推出“第三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参赛获奖作品展映”,届时获奖作品按街乡社区和组织机构分类组合,在社区电影放映前巡回展映。
(2)获奖作品在新浪网上独家展播展映。
5.向电视台推荐获奖作品。
注:曾在其他类似比赛中获奖的作品经有关部门推荐也可参加,但只参与展播不参加评奖。
四、参赛对象及形式
1.参赛对象:海淀区城乡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驻区党政军机关干部战士、大专院校学生、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职工中的DV爱好者均可填写《第三届海淀文化节DV大赛参赛登记表》和《第三届海淀文化节DV大赛获奖作品参展受权书》报名参加。
2.参赛形式:以个人或多人组队均可。
五、活动时间和流程
1.前期工作:(4月1日前)前期筹备工作,包括策划、前期宣传,各街乡通知,新浪网发布信息。
2.启动仪式:(5月20日)邀请海淀区委区政府(由文化委领导审定)领导和媒体参加。
3.征集时间:作品征集期(通知即日起至5月20日),以当日邮戳为准。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作品。
4.初期评审:(5月25日-5月30日)送审机构初评。
5.后期评审:(6月 5日- 6月15日)专家评审团终评。
6.闭幕式: (6月17日或6月18日)公布大赛评比结果,同时进行颁奖典礼。
7.展播展映:
(1)(7月 1日- 9月15日)在淀区城乡夏日文化广场活动隆重推出“第三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参赛获奖作品展映”,届时获奖作品按街、乡、社区、农村等组织机构分类组合,在社区农村电影放映前循回展映50场。
(2)(6月 18日至11月)获奖作品在新浪网上展播展映。
注:以上时间均为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作品内容、要求、奖项设置及评比细则
1.作品内容:
(1)公益广告类:
以“坚持热爱祖国、诚信为荣”等“八荣八耻”为主线,反映各项公益事业,包括:海淀迎奥运、海淀校园生活,讲道德、重环保、学礼仪、讲卫生、讲文明、家庭(邻里)同志同学和睦相处、尊重知识、权益保护、禁毒、各类安全等。
(2)影视短剧类:
主题鲜明正确,将文明礼仪、人文关怀、和谐社会的内容融入到故事当中。体现精神文明和道德规范,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具有一定的可视性和故事性。
故事叙述流畅,线索清晰,结构完整,情节合理,生动有趣,真实感人。
人物个性鲜活,形象生动。
对白生动自然,简练准确,符合人物性格。
通过三、五个人物,三、五个场景,表现一件感人至深的人和事,反映真实生活,展现社区的精神风貌。题材包括新闻、人物、真实纪录、剧本故事等;
2.作品要求:
(1)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
(2)拍摄画面、配音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解说和剪辑技巧。
(3)原创故事、观念独特,形式新颖。
(4)公益广告类作品要求有广告语(字幕),并体现广告内容和整体构思。
(5)时间长度:公益广告类1分钟以内;影视短剧类4-10分钟。
(6)以普通话为主要语言,中文影片标题(最好注有居住街道名称和作者)。
3.奖项:
(1)综合类作品奖:根据作品的综合成绩优选设立奖品若干名。
(2)初评机构组织奖:根据各参赛作品获奖数量和成绩设立送审机构组织奖若干。
(3)专项摄影师奖:根据作品成绩分设居民、农民、干部、战士、学生、专家学者、职工、职员摄影师奖8-10个。
4.评分细则:
(1)公益广告类:(满分100分)
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30分)
演绎生动,能打动人心或者风趣幽默(20分)
深刻表达该广告的内涵或主题(20分)
画面音质流畅,拍摄技巧,制作技巧(30分)
(2)影视短剧类:(满分100分)
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思想健康,积极向上(30分)
内容充实、生动,突出主题(40分)
演绎技巧,画面音质流畅,拍摄技巧,制作技巧(30分)
注:本次评分采取组织机构评分和专家评委评分相结合,即:一件作品两次评分、综合成绩、分类优选的方式。作品若超出规定时间不参与评奖。评分细则将在新浪网上公开,使本次大赛更加公平和透明。
七、大赛相关事项
1.作者须向组委会办公室递交(或邮寄)完成作品,存储介质为DVD数据光盘(MPEG2或者AVI格式数据)。
2.以上格式只需选择一种,一式两份,介质上须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及需要注明的其它信息。
3.为保障参赛作者的合法权益,参赛团体或个人请填写《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参赛登记表》和《海淀文化节- 海淀视界DV大赛获奖作品参展授权书》,与参赛作品一并提交。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于5月20日前报送至:第三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组委会。
5.为使本次大赛举办的更加精彩,更具影响力,我们热诚欢迎赞助商及合作单位加盟。
6.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八、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北京海淀中关村西区丹棱街16号 海兴大厦西门405室 邮编: 100080
第三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 8260.5865 / 8260.5866 / 8260.5867
电子邮箱: hddyglc@126.com
推广报道网站: 新浪网
网址:http://dv.sina.com.cn
第三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组委会 2006年3月16日
附件:1. 第三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 DV大赛参赛表
2. 第三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 DV大赛创作作品参展授权书
点击下载 参赛表格与授权书